2019-07-10 16:06 来源: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文号:州政办发〔2019〕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满意度,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对应省级的已取消证明事项及州本级已取消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落实工作,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省的安排部署,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精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附件:
1、州对应省级的已取消事项清单
2、州本级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附件
2019年8月5日(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毕业生就业办)转发